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Life82.任何人之所以避各种偷盗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诚实,是因为偷盗也是欺诈,欺诈和诚实是两种对立的事物。这意味着任何人不去偷盗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诚实。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