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Life75.任何人避开通奸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婚姻;或也可说,任何人避开通奸的淫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婚姻的贞洁。这是因为通奸的淫乱和婚姻的贞洁是两种对立的事物;这意味着任何人在何等程度上不在这一个里面,就在何等程度上在另一个里面。这与前面(70节)说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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