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5

225.本章前面部分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53

Life53.全世界

(六)十诫教导哪些邪恶是罪

Life53.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偷盗、通奸、杀人、作假见证是邪恶呢?人们若不知道这一点,不立法阻止犯这些邪恶,就不复存在了;因为没有这些法律,一个社会,团体或国家就会灭亡。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邪恶?因此,人们可能会纳闷,耶和华为何以如此大的神迹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听:它们以如此大的神迹被颁布出来,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些法律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是属灵法律;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国家行恶,还得罪神。因此,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而变成宗教律法。因为显而易见,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都是为了使它成为宗教的一部分而吩咐的;遵行这吩咐不是为了主的缘故,而是为了人的缘故,是为了叫他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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