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Life47.有许多真理看上去只属于真理;如有一位神,主就是这位神,祂是救赎者和救世主;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有死后的生命;以及其它许多没有说要行出来,只是说要相信的真理。属于信仰的这些真理对一个陷入邪恶的人来说,也是死的,但对一个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却是活的。原因在于,一个处于良善的人不仅出于意愿正确行事,而且出于理解力正确思考,不仅在世人面前是这样,当独处时在自己前面也是这样。而一个陷入邪恶的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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