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Life41.综上所述,明显可知:人若避恶如罪,就会热爱并渴望真理;并且他越避开邪恶,就越热爱并渴望真理,因为他越处于良善。结果,他就进入天堂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天堂就在这婚姻中,教会也必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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