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Life40.良善热爱真理,愿意与它结合,这一点也可通过对比食物和水,或饼和酒来说明。两者都是必需的。唯独食物或饼并不足以维持身体的营养,还要有水或酒;因此,这一个寻求并热切渴望那一个。此外,在圣言中,就灵义而言,“食物”和“饼”表示良善;“水”和“酒”表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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