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Life36.良善塑成意愿,真理塑成理解力。从意愿中对良善的爱发出理解力中对真理的爱;从对真理的爱发出对真理的感知;从对真理的感知而来的是对真理的思维;从合在一起的这一切而来的是对真理,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的承认。这就是从对良善的爱到信的发展过程,这一点将在《圣爱与圣智》一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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