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Life31.没有人能从自己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这是真理。但利用这一真理来废除或摧毁一个避恶如罪的人所行的一切仁之良善,是大恶;因为这完全违反圣言,圣言吩咐人要行善;这也完全违反爱神和爱邻的诫命,律法和先知书仰赖于这两条诫命;并且这会破坏和推翻宗教的一切。因为众所周知,宗教在于行善,各人将照各人的行为受审判。每个人若祈求主的能力,因这能力天生就能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然后他所行的就是来自主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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