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Life22.然而,有两件事是必不可少的:第一,人必须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也就是说,因为它们是属地狱和魔鬼的,因而反对主与神性律法;第二,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但应当知道并相信,他如此行是靠着主。这两个必备条件将在后续章节得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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