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SS110.由此明显可知,存在于新教教会中的圣言通过一种属灵的交流光照所有民族和人民;主也规定,地上总要有一个阅读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教会。正因如此,当圣言被天主教徒几乎彻底逐出时,主的圣治便带来了宗教改革运动;这意味着圣言被再次接受。圣治还确保圣言被天主教徒当中的一个尊贵民族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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