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4

224.(8)圣言的

224.(8)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真理有什么能力。人们以为,真理不过是某个权威人士所说的一句话,因此应当照着去做。他们仅仅视之为口中发出的气,耳中听到的声音。然而事实上,真理和良善却是灵界和尘世这两个世界中一切事物的起源。真理和良善是藉以创造并维持整个宇宙的方法,也是藉以创造人类的方法。这二者是万有中的全部。宇宙是藉着神圣真理被造的,这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太初有道,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10)
大卫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诗篇33:6)
在这两处经文中,“道(圣言)”表示神圣真理。宇宙因藉着神圣真理被造,故也藉着神圣真理得以维持。维持就是不断创造,正如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
人类藉着神圣真理被造,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与理解力和意愿相关。理解力是接受神圣真理的容器,意愿是接受神圣良善的容器。故由这两个主要本能构成的人类心智,无非是以属灵和属世的方式有机组织起来的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形式。人脑就是这样一种形式。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依赖于人的心智,故人体内的一切事物是受这两个主要本能驱使并通过它们而具有生命的附属物。
由此可见为何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变成人,也就是说,是为了实现人类的救赎。因为这样,神就可以凭借这人身,也就是神圣真理而披上一切能力,以推翻地狱(彼时,地狱已一路上升到天使所在的天堂),战胜它们,并迫使其顺服自己。这一切不是凭口头上的一句话做到的,而是靠神性圣言,也就是神圣真理成就的。然后,祂在诸地狱与诸天堂之间开了一道巨大的鸿沟,以致无人能从地狱跨过来。若有人企图这样做,刚迈第一步,他就会遭受重创,如同一条蛇被扔在烧红的烙铁上,或被扔进蚂蚁山。魔鬼和撒旦一闻到神圣真理的哪怕一丝气息,就会一头栽入深渊,冲进洞穴,将自己封得严严实实,生怕留下一丝缝隙。这是因为他们的意愿处于邪恶,他们的理解力处于虚假,也就是说,他们处于神圣良善和神圣真理的对立面。因为就像刚才说的,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由这两个主要生命构造形成,所以,魔鬼和撒旦一察觉到对立面,就会从头到脚都受到严厉打击。
由此可见,神圣真理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由于基督教会所拥有的圣言包含神圣真理的三个层面,故显而易见,这圣言就是约翰福音(1:3,10)所表示的。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对此,我能通过我在灵界的大量经历予以证实。不过,由于这些经历超出人的想象,或看起来不可思议,所以我不想在此讲述它们。但其中一些经历,你们可以在前面看到(如209节)。我由此作出如下郑重声明:从主拥有神圣真理的教会强过地狱。这就是主对彼得说话时所谈论的教会: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之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8)。主是在彼得承认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之后(马太福音16:16)才说这番话的。“磐石”在此表示这种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磐石”处处表示主的神圣真理。

诠释启示录 #1091

1091.启18:1

1091.启18:1.“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即:从天降下的天使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这句话是指它的毁灭或垮台,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还有:那些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的人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启18:10, 15, 16, 19),以及其余的话。不过,本章讲述了在此之后,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后审判之后,要发生的事,即:他们的宗教说服将被完全判死刑,永远不会复活。但这些事必须这样来理解:这种宗教说服仍继续在世上盛行,因为对统治的爱如此植入每个人,以至于无法根除,只要这爱仍旧存在,这种宗教说服就不可能不存在于世上。然而,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它会结束,因为那时,所有属于这个宗教、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实施统治的人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为自己制造貌似的天堂,而是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但他们一到那里,就被送走并投入自己的地狱。这就是巴比伦毁灭的意思,如此处启示录和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所预言的。由于巴比伦人已经将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权柄转给他们称之为彼得的后继者,因而称之为主之代牧的首席教皇,声称主将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权柄移交给了彼得,这不是主的神性权柄,而是从父神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权柄,所以我将在本章末尾说明,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由此可推知,巴比伦人已将祂的神性权柄转给他们称其为主之代牧的人,从而使他成为地上的神,他则使他的牧师或神父成为诸神,这必然是一件令人憎恶、骇人听闻的事。首先,在本文末尾,我们将调查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三位一体教义,根据尼西亚会议的法令,该教义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也被称为《亚他那修信仰》。此处将全文引用英国从会议的法令那里所取的信经本身。

《亚他那修信经》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又怀疑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其它的,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提三神或三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且此三位无分先後,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由是如前所言,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它的,当敬拜一神性中的三位,三位中的一神性)。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再者,为求得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其它的,彼必恒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真人)。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或同本质;其它的,性质),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母同体(其它的,性质),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或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或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地狱,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并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愿荣耀归父神,圣子和圣灵。昔在,今在,永远常在,万世无穷。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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