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4

224.(8)圣言的

224.(8)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真理有什么能力。人们以为,真理不过是某个权威人士所说的一句话,因此应当照着去做。他们仅仅视之为口中发出的气,耳中听到的声音。然而事实上,真理和良善却是灵界和尘世这两个世界中一切事物的起源。真理和良善是藉以创造并维持整个宇宙的方法,也是藉以创造人类的方法。这二者是万有中的全部。宇宙是藉着神圣真理被造的,这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太初有道,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10)
大卫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诗篇33:6)
在这两处经文中,“道(圣言)”表示神圣真理。宇宙因藉着神圣真理被造,故也藉着神圣真理得以维持。维持就是不断创造,正如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
人类藉着神圣真理被造,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与理解力和意愿相关。理解力是接受神圣真理的容器,意愿是接受神圣良善的容器。故由这两个主要本能构成的人类心智,无非是以属灵和属世的方式有机组织起来的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形式。人脑就是这样一种形式。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依赖于人的心智,故人体内的一切事物是受这两个主要本能驱使并通过它们而具有生命的附属物。
由此可见为何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变成人,也就是说,是为了实现人类的救赎。因为这样,神就可以凭借这人身,也就是神圣真理而披上一切能力,以推翻地狱(彼时,地狱已一路上升到天使所在的天堂),战胜它们,并迫使其顺服自己。这一切不是凭口头上的一句话做到的,而是靠神性圣言,也就是神圣真理成就的。然后,祂在诸地狱与诸天堂之间开了一道巨大的鸿沟,以致无人能从地狱跨过来。若有人企图这样做,刚迈第一步,他就会遭受重创,如同一条蛇被扔在烧红的烙铁上,或被扔进蚂蚁山。魔鬼和撒旦一闻到神圣真理的哪怕一丝气息,就会一头栽入深渊,冲进洞穴,将自己封得严严实实,生怕留下一丝缝隙。这是因为他们的意愿处于邪恶,他们的理解力处于虚假,也就是说,他们处于神圣良善和神圣真理的对立面。因为就像刚才说的,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由这两个主要生命构造形成,所以,魔鬼和撒旦一察觉到对立面,就会从头到脚都受到严厉打击。
由此可见,神圣真理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由于基督教会所拥有的圣言包含神圣真理的三个层面,故显而易见,这圣言就是约翰福音(1:3,10)所表示的。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对此,我能通过我在灵界的大量经历予以证实。不过,由于这些经历超出人的想象,或看起来不可思议,所以我不想在此讲述它们。但其中一些经历,你们可以在前面看到(如209节)。我由此作出如下郑重声明:从主拥有神圣真理的教会强过地狱。这就是主对彼得说话时所谈论的教会: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之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8)。主是在彼得承认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之后(马太福音16:16)才说这番话的。“磐石”在此表示这种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磐石”处处表示主的神圣真理。

诠释启示录 #1063

1063.启17:1

1063.启17:10.“又是七位王”表示被这些人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从“王”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AE 29, 31, 625, 1034节)。“七”论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之物;因此,“七位王”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七位王”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刚才提到的“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在圣言中,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因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对此,参看AE 238, 660, 775节)。

一个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王”表示真理,就永远不可能知道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王”是什么意思,如在但以理书,那里说,那兽的头和角是王和国(但以理书7:17, 24; 启示录16:12, 14; 18:3; 19:19; 21:24; 以及别处)。在本章:

七头就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以及接下来的其它话。(启示录17:10–12)

因为如果“王”在此是指王,那么猜到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是不可能的。但当知道“王”表示圣言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时,意思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数字也不是指这么多的真理,而是指诸如数字在灵义上所表示的那类真理。因为如果“七位王”表示七个真理,“已经倾倒的五位王”表示五个真理,“十位王”和同样多的角表示十个真理,那么这一切就决不可能涉及属灵意义了。因此,必须完全知道,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所描述的事物的品质。

(关于第四种亵渎续)

属于这种亵渎的,主要是那些阅读圣言,了解主的人;因为能被亵渎的一切圣物都通过圣言来自主;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事物不能被亵渎。反对神圣之物,向神圣之物施暴并摧毁它,就被称为亵渎。由此可推知,那些不阅读圣言,也不接近主的人,如罗马天主教徒,不属于这种亵渎;更不用说那些对主和圣言一无所知的人了,如外邦人。

属于这种亵渎的人死后出现时,起初有一张人类肤色的脸,脸周围漂浮着许多游荡的星星。在这类人当中,那些曾为主教或领袖的人有时似乎有一张发光的嘴。但当他们被带入天堂之光时,星星和嘴巴的光芒就消失了,脸上的颜色也变成黑色;他们的衣服也一样。但这些亵渎者的黑色略带蓝色,而前一种亵渎者的黑色略带红色。这是因为后者亵渎圣言和教会的良善,而前者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真理。红色因源于太阳而表示良善,蓝色因源于天空而表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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