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8)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真理有什么能力。人们以为,真理不过是某个权威人士所说的一句话,因此应当照着去做。他们仅仅视之为口中发出的气,耳中听到的声音。然而事实上,真理和良善却是灵界和尘世这两个世界中一切事物的起源。真理和良善是藉以创造并维持整个宇宙的方法,也是藉以创造人类的方法。这二者是万有中的全部。宇宙是藉着神圣真理被造的,这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太初有道,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10)
大卫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诗篇33:6)
在这两处经文中,“道(圣言)”表示神圣真理。宇宙因藉着神圣真理被造,故也藉着神圣真理得以维持。维持就是不断创造,正如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
人类藉着神圣真理被造,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与理解力和意愿相关。理解力是接受神圣真理的容器,意愿是接受神圣良善的容器。故由这两个主要本能构成的人类心智,无非是以属灵和属世的方式有机组织起来的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形式。人脑就是这样一种形式。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依赖于人的心智,故人体内的一切事物是受这两个主要本能驱使并通过它们而具有生命的附属物。
由此可见为何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变成人,也就是说,是为了实现人类的救赎。因为这样,神就可以凭借这人身,也就是神圣真理而披上一切能力,以推翻地狱(彼时,地狱已一路上升到天使所在的天堂),战胜它们,并迫使其顺服自己。这一切不是凭口头上的一句话做到的,而是靠神性圣言,也就是神圣真理成就的。然后,祂在诸地狱与诸天堂之间开了一道巨大的鸿沟,以致无人能从地狱跨过来。若有人企图这样做,刚迈第一步,他就会遭受重创,如同一条蛇被扔在烧红的烙铁上,或被扔进蚂蚁山。魔鬼和撒旦一闻到神圣真理的哪怕一丝气息,就会一头栽入深渊,冲进洞穴,将自己封得严严实实,生怕留下一丝缝隙。这是因为他们的意愿处于邪恶,他们的理解力处于虚假,也就是说,他们处于神圣良善和神圣真理的对立面。因为就像刚才说的,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由这两个主要生命构造形成,所以,魔鬼和撒旦一察觉到对立面,就会从头到脚都受到严厉打击。
由此可见,神圣真理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由于基督教会所拥有的圣言包含神圣真理的三个层面,故显而易见,这圣言就是约翰福音(1:3,10)所表示的。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对此,我能通过我在灵界的大量经历予以证实。不过,由于这些经历超出人的想象,或看起来不可思议,所以我不想在此讲述它们。但其中一些经历,你们可以在前面看到(如209节)。我由此作出如下郑重声明:从主拥有神圣真理的教会强过地狱。这就是主对彼得说话时所谈论的教会: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之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8)。主是在彼得承认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之后(马太福音16:16)才说这番话的。“磐石”在此表示这种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磐石”处处表示主的神圣真理。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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