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诠释启示录 #969

启16:4 969

启16:4
969.启16:4.“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江河”和“众水的泉源”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参看AE 960, 961, 965节);“江河”是指那些属于聪明,因而属于理解能力的事物(参看AE 518节);“众水的泉源”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AE 483节)。由此清楚可知,“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
(关于第五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天堂的一个形像和世界的一个形像,因为他是一个缩影。他从父母出生为世界的一个形像,又再次出生,好成为天堂的一个形像。再次出生就是重生;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被主重生。就其属世心智而言,人是世界的一个形像;就其属灵心智而言,人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属世心智,也就是世界,在下面;属灵心智,也就是天堂,在上面。属世心智充满各种邪恶,如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欲望或贪婪,甚至对神的毁谤和亵渎。这些和其它许多邪恶都居于属世心智,因为对它们的爱,由此思想、意愿并实行它们的快乐就在那里。这些东西是来自父母的属世心智与生俱来的,因为人生在属世心智里面的东西中,并在其中长大,仅仅在文明法律和道德法律的约束下不去做它们,由此没有显现出他的堕落意愿的倾向。
谁看不出在这些邪恶移除之前,主不能从天堂流入人,教导并引领他?因为它们阻碍或反对、排斥、扭曲和扼杀天堂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从上面呈现自己,向下按压并努力流入。邪恶是地狱的,良善是天堂的;一切地狱之物都燃烧着对一切天堂之物的仇恨。这清楚表明,在主能从天堂以天堂流入,并将人塑造为天堂的形像之前,累积在属世心智中的各种邪恶必须被移除。
此外,由于在一个人能被主教导和引领之前,邪恶的移除必须先到来,所以原因很清楚,十诫中为何有八诫讲述决不可做的恶行和必须做的善行。良善不会与邪恶共存,在邪恶被移除之前,良善也不存在;在此之前,从天堂通向人的道路是不可能打开的。因为人就像黑海,这黑海的水必须先移到两边,主才能以云和火给以色列人开道。黑海也表示地狱;法老与埃及人表示属世人;以色列人表示属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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