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诠释启示录 #94

诠 释94.启2

诠 

94.启2:1–7.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我知道你的作为、劳碌、忍耐,你不能容忍恶人,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你也能承受、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

“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之人的纪念(95节);“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96节);“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97节)。

“我知道你的作为、劳碌、忍耐”表示他们所意愿、思考和实行的一切,因而属灵人和属世人中的爱和信的一切(98节);“你不能容忍恶人”表示他们弃绝邪恶(99节);“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表示以及虚假,只要他们能把它们找出来(100节)。

“你也能承受、忍耐”表示抵制那些攻击信之真理的人,热情或勤勉教导(101节);“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102节);“并不乏倦”表示尽他们所能(103节)。

“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使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生活成为知识或认知的本质(104节)。

“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表示记起以前的事,因而记起他们偏离了真理,这是为了可以回想起诸如在教会之初的那种生活良善(105节);“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不然,可以肯定的是,天堂不会赐给(106节)。

“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示源于神性的对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厌恶,因这种分离而没有生活(107节)。

“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108节);“得胜的,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示从心里接受的人将充满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天堂喜乐(109节);“神乐园中间的”表示天堂和教会里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关注那里,并从那里发出(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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