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938.启22:4.“他们必见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表示他们将转向主,主也转向他们,因为他们通过爱结合在一起。“见神和羔羊的面”或“见主的面”不是指看见祂的脸,因为没有人能看见诸如在祂自己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中的那种脸而能存活;事实上,祂是天堂和整个灵界的太阳。因为看见诸如在祂自己里面的那种脸,就好像一个人进入太阳,会瞬间被太阳的火烧灭。不过,主有时会在祂的太阳之外出现;但那时祂会遮盖自己,并出现在他们眼前,这是通过一位天使实现的;如祂在世上在亚伯拉罕、夏甲、罗得、基甸、约书亚等人面前所行的那样;因此,这些天使被称为天使或使者,也被称为耶和华;因为耶和华的临在从远处在他们里面。
然而,“他们必见祂的面”在此不是指以这种方式看见祂的脸,而是指看见在来自祂的圣言里面的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认识并承认祂。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构成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天使们就在这光中;它们因构成这光而像可以在其中看到主面容的镜子。下面将说明,“见主的面”表示转向祂。“主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表示主爱他们,将他们转向祂自己。“主的名”表示主自己,因为所表示的是祂的一切品质,祂通过这些品质被认识,并照着它们受敬拜(AR 81, 584节);“额”表示爱(AR 347, 605节);“写在额上”表示主的爱在他们里面(AR 729节);由此明显可知,准确地说,这些话表示什么。
但它之所以表示他们转向主,主也转向他们,是因为主看着所有通过爱与祂结合之人的额头,从而将他们转向祂自己。因此,天上的天使们只把脸转向显为太阳的主;奇妙的是,无论他们怎样转动身体,都是这样。正因如此,俗话说:“他们有神常在他们眼前。”类似的事发生在一个活在世上,并通过爱与主结合之人的灵身上。关于脸转向主,值得一提的详情可见于《圣爱与圣智》(129-144节),以及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 123, 143-144, 151, 153, 255, 2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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