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934.“果子”表示人出于爱或仁所行的良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上无需来自圣言的确认或证实,因为读者不会将圣言中的“果子”理解为别的东西。“果子”之所以是指爱或仁之良善,是因为人好比一棵树,也被称为一棵树(AR 89, 400节)。“果子”表示爱或仁之良善,在日常用语中,这些良善被称为善行,或好行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都要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7:16-20)
又: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路加福音6:43-44)
约翰福音:
凡不结果子的枝子,都要剪去,凡结果子的枝子,都要修理干净,叫它结果子更多;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2-8)
马太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马太福音3:8)
又: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子来。(马太福音13:23)
约翰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是我拣选了你们,叫你们结果子,你们的果子要常存。(约翰福音15:16)
路加福音:
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就对葡萄园工说,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路加福音13:6-9)
马太福音:
有一个人,一个家主,把他的葡萄园租给园户,来收它的果子;但他们却杀了打发到他们那里的仆人,最后杀了他的儿子;于是他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季节交果子的园户。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33-35, 38-39, 41, 43)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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