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751.启12:12.“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表示那些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变得属灵之人的得救和随之而来的喜乐。这从“欢乐”、“(居)住的”和“诸天”的含义清楚可知:“欢乐”是指因得救而喜乐;“诸天”是指那些属灵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居)住的”是指那些活着的人,在此是指属灵地活着的人。“(居)住”表示生活(参看AE133, 479, 662节)。“诸天”表示那些属灵的人,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属灵的;由于变得属灵的人同样在天堂,尽管就身体而言,他们仍在世上,所以“住在诸天的”不仅表示天使,还表示世人。因为凡被称为属灵心智的内在心智打开的人都在天堂;事实上,有时他甚至出现那里的天使中间。情况就是这样,到目前为止,这一点在世上仍不为人知;因此,要让人们知道,人就其灵而言,就在灵人和天使当中,甚至在他们的那个社群中,他死后就会来到这个社群。这是因为人的属灵心智完全照着天堂的形像,并以这种方式形成,它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属灵心智虽然在身体里面,但必须在其形式所在的地方。不过,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51–58节)一书得到了更充分的论述,那里说明,每位天使,以及就其内层而言的每个人(如果这人是属灵的)都是对应于最大形式的天堂的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在圣言论述天地创造的地方,总体上所指的是内在和外在的教会,具体所指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人,也就是属灵和属世的人。由此可见,“诸天和住在其中的”表示所有在那里的人,以及正通过在教义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而变得属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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