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诠释启示录 #663

663.启11:11

663.启11:11, 12.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他们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对他们说,上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

“过了这三天半”表示当完成时,因而表示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664节);“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表示对一些人来说,为了新教会的开始,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的光照和对该流注的接受(665节);“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新生命(666节);“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表示对那些不接受并承认的人来说,一种焦虑的状态(667节)。

“他们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对他们说”表示主的圣治(668节);“上这里来”表示分离和由此而来的保护(669节);“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表示在内在事物及其保护方面的分离(670节);“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表示对那些从内在反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知识或认知和承认(6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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