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636.“他们要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他们应教导人,应教导什么,甚至直到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这从“说预言”和“一千二百六十天”的含义清楚可知:“说预言”是指教导(参看AE 624节);在此是指教导和被教导这两者,因为这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与人同在的这些事物就是那教导和被教导的;因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和教义真理的人教导人,他们所教导的,是爱之良善和教义真理。“一千二百六十天”是指甚至直到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一千二百六十天”与“三个半”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一千二百六十天就是三年半,三百六十天算作一年,“三个半”表示前一个状态的结束和一个新状态的开始,在此表示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事实上,此处这是指教会的末期。由于这就是该数字的含义,所以这一节的第九节经文说,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后来第十一节经文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在这些经文中,“三天半”表示旧教会的结束,那时爱之良善或教义真理根本不被接受;也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开始,那时它们将被接受。“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把这些见证人杀了”表示前教会的结束,“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表示新教会的开始。数字“一千二百六十”与“三个半”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时代”、“年”、“月”、“七或周”、“日”和“时”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些只意味着时间,总体和具体的时间,或大大小小的时间,同样表示状态,因为由数字所标明的时间或大或不会改变事物的含义,如前所示(AE 571, 633a节)。在启示录的下一章,这个天数具有相同的含义:
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启示录12:6)
此处“妇人”表示教会;“旷野”,就是她被养活的地方,表示不接受良善和真理的地方;“过了这些天”表示教会的一个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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