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诠释启示录 #541

541.“日头和天空

541.“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因地狱的虚假而变成幽暗。这从“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因这坑的烟”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是指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变成幽暗(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这坑的烟”是指因来自地狱的密集虚假,因而是指因地狱的虚假。“烟”表示密集的虚假,“无底坑或深渊之坑”表示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参看AE 536–539节)。“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都变成了幽暗,因为在天使天堂,主是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那里的一切光,并光照天使的视觉和理解力;因此,当这太阳在那里昏暗时,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就变成幽暗;它因来自地狱的虚假而昏暗,或说造成昏暗的,是来自地狱的虚假。那些纯属世的人对神性和神性事物的一切否认都来自使天堂之光变成幽暗的邪恶之虚假;因为这些人在幽暗中看神性事物,因而看它们为幽暗,由此否认它们。此外,当天堂之光流入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时,它在灵界也实际变成幽暗。正因如此,恶人不仅看不见、不理解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还从心里否认它们。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的一切光,因而产生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40节)。经上还说“天空”也昏暗了,意思是真理之光,因为天空从太阳那里发光。诗篇中的“天空”所表相同: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在诸天;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诗篇36:5; 57:10; 108:4)

“怜悯”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真理”表示神性真理;由于神性真理是天堂之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因此,复数形式的“天空”表示甚至直达最高层天堂的神性之光,在那里,这光在最高层级。诗篇77:17; 78:23–24中的“天空”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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