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诠释启示录 #337

337.启5:12.“大声说

337.启5:12.“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表示从心里承认一切神性事物都来自不被承认,并被许多人否认的主的神性人身。这从“大声说”、“配”、“羔羊”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说”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稍后会提到);“配”当论及主时,是指功德和公义(对此,可参看AE 293, 303节),故在此表示祂凭自己的能力,因而凭功德为自己获得一切神性事物,所以凭公义,一切事物都是祂的。“祂配”就表示这一点,这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权柄,财富,智慧,尊贵,荣耀,祝福;这些话整体上表示一切神性事物。“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对此,可参看AE 314节);“被杀”是指祂不被承认,并被许多人否认(对此,可参看AE 315a, 328a节)。由此清楚可知,“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表示从心里承认一切神性事物都来自不被承认,并被许多人否认的主的神性人身。在天上和地上,一切神性事物或整个神性都在主的人身里面,并来自这人身,这一点在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并将在本书末尾得以证实。“大声说”表示从心里承认,在此表示现在所说的一切,这一点从系列中的前后文可以看出来;此外,“声音”(voice)表示后来所说的这一切,“大声”表示这一切发自内心。有两个词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即“大”和“多”,那里的“大”论及良善,“多”论及真理(原因可参看AE 336a节);凡从良善发出之物,都是从心发出的,所以此处“大声说”表示从心里承认;“心”因对应关系也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95, 447节; AE 1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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