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诠释启示录 #29

29.“为地上诸王元

29.“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表示教会里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诸王元首”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诸王元首”是指一切真理皆来自祂,“元首”(即首领)是指首要之物,“诸王”是指真理,它因论及在此被称为“诸王元首”的主,故表示一切真理皆来自祂;“元首”(即首领)表示首要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1482, 2089, 5044节),“王”是指真理,这一点参看对下一节经文的解释,那里说“使我们作王和祭司”(AE 31节)。“地”是指教会,对此,下文将详述。不知道圣言内义的人必以为此处所指的是全地的诸王;但所指的不是诸王,也不是地;“诸王”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地”表示教会。

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都有说明,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细节:“地”表示主的国度,以及教会(AC 662, 1066, 1068, 1262, 1413, 2928, 3355, 4447, 4535, 5577, 8011, 9325, 9643节);这主要是因为“地”是指迦南地,教会自上古时代就在迦南地(AC 567, 3686, 4447, 4454, 4516—4517, 5136, 6516, 9325, 9327节);还因为“地”在灵义上表示住在其上的民族,以及他们的敬拜(AC 1262节);“新天新地”表示天堂和地上的教会(AC 1733, 1850, 2117–2118, 3355, 453510373)。

创世记头几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内义上描述的是上古教会的建立(AC 8891, 9942, 10545节);“创造”就是建立或恢复和重生(AC 10373节);“土地”也表示教会,但它凭接受种子,也就是真理而被称为土地,“地”凭其上的民族和他们的敬拜而被称为地(AC 566, 1068, 10570节)。此外,“地”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宗教,因而还表示偶像崇拜;如埃及地,非利士人的地,迦勒底的地和巴比伦的地,等等。“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最后的审判》一书(LJ 3–4节)也有简要说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