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60.“那自称是先知的,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由此而来。这从“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先知”是指教导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是指真理的教义(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因此,“先知”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教导虚假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虚假的教义。此处“女先知”同样表示教导虚假的人,也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因此,经上补充说她“教导并引诱”,因为“教导”论及真理和虚假,“引诱”论及良善和邪恶;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参看AE 155节)。经上论到耶洗别说,她自称女先知;并不是说亚哈的妻子耶洗别自称女先知,经上这么说,是因为“耶洗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这快乐教导并引诱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为每个人在独自思想时,都出于他自己的爱来思想,因而使自己充满虚假,这就是“教导并引诱”。关于耶洗别,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以色列王亚哈娶了西顿王的女儿耶洗别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玛利亚为巴力筑坛,又作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列王纪:
耶洗别杀了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又:
她也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等)
又:
她利用诡计通过作假见证夺走了拿伯的葡萄园,并杀了他。(列王纪上21:6–7 等)
又:
因此,以利亚预言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 列王纪下9:10)
后来,按耶户的命令:
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2–34)
这一切都代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以及由此流出的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败坏。因为圣言的一切历史部分,以及预言部分,都代表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亚哈所服侍,并为之筑坛的“巴力”,表示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的敬拜;他所造的“亚舍拉”表示出于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敬拜。“耶洗别杀耶和华的众先知”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毁灭;“她还想杀以利亚”表示消灭圣言的渴望,因为以利亚代表圣言。她利用假见证从拿伯那里夺走的“葡萄园”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以利亚的预言,即狗要吃她,表示不洁和亵渎。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表示那些具有这种性质和品质之人的命运;从那里的细节的内义可以看出这些人的命运是什么。由此可见,那自称女先知的妇人耶洗别不是指其他耶洗别,而是指圣言所说的亚哈的妻子耶洗别;经上用她来描述那些沉浸于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的一切虚假教义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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