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诠释启示录 #1206

1206.启19:4

1206.启19: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内心的谦卑。这从“俯伏”、“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是指高层天堂和那里的天使(参看AE 313, 322, 362, 462节)。“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因为双膝跪地和脸伏于地是对应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谦卑的动作;有些动作自然地对应于每一种情感,当人进入相对应的情感时,他自动做出这些动作。但只有那些还没有学会伪装自己所陌生的情感之人才能理解这一点;而那些已经学会伪装的人会采取自己的某些表达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表现内心的情感,尽管它们根本不是发自内心。这些人也能在神面前俯伏,但那纯粹是伪装的动作。提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神面前“俯伏”是指出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情感行动;这种情感先于崇拜或敬拜,也就是嘴上的行动。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1)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其原因在于,任何事物若不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因而最终从本身是和存在,或说存在和实存的那一位,也就是神那里,就不能存在。因此,神被称为存在和实存,因存在而被称为耶,因祂自己里面的存在和实存而被称为耶和华。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无法出现,或不能存在,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灵魂,是不可能的,作为本质的一切都被称为灵魂。凡没有一个本质在自己里面的东西,都不存在,它是一个非实体,因为它没有能从中出现或获得实存的存在。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从中存在的本质是属灵的,因为这本质拥有神性存在在自己里面,也拥有神性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此外,这本质可称为灵魂,因为一切属灵之物都是活的;当活物作用于非活物时,例如作用于属世之物时,活物就会使非活物要么可以说似乎从它自己那里活着,要么从它那里获得某种生命的表象;前者适用于动物,后者适用于植物。
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不存在,因为没有一个原因,就不可能产生结果。凡存在于结果中的东西,或凡以结果的形式存在的东西都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不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的东西是分离的。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的一切细微和最细微的部分都是来自一个原因的结果,这个原因是在先的,内在的,比结果更优越,并直接从神发出。由于有一个灵界存在,这灵界是在先的,内在的,比自然界更优越,所以属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原因,属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结果。甚至在自然界,一个事物也要按照一个发展过程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存在,但这是通过从灵界发出的原因来完成的,因为结果的原因在哪里,哪里也会找到产生结果的原因;每个结果都会在一个连续次序中成为一个有效原因,甚至直到终端或最低层,就是有效力量停止的地方。但这一过程是靠属灵之物不断实现的,这力量唯独存在于属灵之物中;因此,这就是“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的意思。
自然界有两个间接原因,那里的一切结果,也就是一切产生和形成,都通过这两个间接原因完成或发生。这两个间接原因就是光和热。光修改物质,热驱动它们,或促使它们行动,在每种情况下,能力都从太阳在它们里面的存在中发出。显为光,或被视为光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自创造时所拥有的形式而产生这个事物或粒子的一切力量或物质的活性,这就是修改。被感知为热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的形式,通过将这个事物或粒子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或努力召唤到行动中,或说通过驱动它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而使它膨胀,并产生一种活跃和有效的力量。这种驱动力通过热变成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甚至在自然界最微小的形式中也很活跃;该驱动力就来自在它们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它们的属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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