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190.“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那些在世上行使统治,处于它的爱与快乐,并获得了世上的最高荣誉,也获得了世上财富的人。这从“客商”和“地上的大人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并把它们传授给其他人,或说交流它们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可用于统治的事物之人,他们从这些事物中不仅获得荣誉,还获得世上的财富(对此,参看AE 840, 1104节);“地上的大人物”是指那些将这种统治,也就是对教会和天堂,甚至对主自己的统治转给自己,并行使这种统治的人。本章所指的,就是这些人,而不是那些在他们的统治之下的人。事实上,后者崇敬并敬拜他们,但后者如此行,是出于权威所强制的信仰,因而出于顺服,这种信仰和顺服源于无知。这些人没有参与统治;因此,本章论到作为妓女或淫妇的巴比伦的那些话不是指着他们来说的。
(续)
现在要说一说人被圣治引向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可用于永生的事物。这些事物也与显赫和财富有关。情况就是这样,这从我在天堂里所看到的清楚看出来。天堂被分为各个社群,每个社群都有那些既显赫,又富有的人;在那里,显赫的人享有如此荣耀,富有的人拥有如此丰富的财物,以至于相比之下,这个世界的荣耀和富足几乎什么都不是。但在那里,所有显赫的人都是智慧的,所有富人都富有知识;因此,在那里,显赫是智慧,财富是知识(科学)。无论那里那些显赫、富有的人,还是那些不显赫、富有的人都能在这个世界上获得这种显赫和财富,因为世界上所有热爱智慧和知识(科学)的人都会获得它们。爱智慧就是爱真正的功用,爱知识(科学)就是为了这些功用而爱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当爱功用胜过自我和世界,并为了功用而爱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功用就处于第一位,显赫和财富处于第二位。天堂里所有既显赫又富有的人都是这种情况;他们从智慧来看待显赫,从知识来看待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就像一个人看待自己的衣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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