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诠释启示录 #1118

1118.启18:7

1118.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表示他们从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中为自己获得了多少荣耀和由此而来的快乐。这从“荣耀自己”和“奢华生活”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自己”是指获得荣耀;“奢华生活”是指感到快乐。显然,这是出于他们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因为这是他们荣耀和快乐的源头。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因神是人的观念被植入每个人,所以许多人民和民族将那些要么为人,要么被他们视为人的人当成神来敬拜;例如,希腊和意大利,以及他们统治之下的一些国家就拜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墨丘利、朱诺、密涅瓦、狄安娜、维纳斯和她的儿子,以及其他人为神,将对宇宙的治理归于他们。他们之所以将神性归于如此多的人,是因为他们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将神视为人,从而将神的一切属性、特性和品质视为人,因而将美德、情感、倾向和知识(科学)视为人。也正是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迦南周围的国家或地上的居民,以及迦南境内部分地区的居民则拜巴力、亚斯他录、别西卜、基抹、米勒公、摩洛和其他人,其中有几个曾作为人存在过。
同样,正是出于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在如今基督教界的异教领域中,有些人拜圣徒为神,在他们的偶像面前屈膝跪拜,亲吻它们,在矗立着圣像的道路上向圣像脱帽致礼,在其墓前顶礼膜拜;甚至向教皇也如此行,事实上,他们亲吻教皇的鞋子,有些人甚至亲吻他的足迹;如果宗教允许的话,他甚至会被尊为神。这些和其它做法就出自一种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例如,人们倾向于敬拜他们看得见的一位神,而不是被他们视为纯粹雾气的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因为这后者对他们来说,就是烟雾。神是人的观念是从天堂流入的,只是许多人如此扭曲这个观念,以至于一个凡人,或偶像取代了神而被敬拜,就像明亮的阳光变成了不漂亮的颜色,夏天的热照着它们所落到的物体的性质而变成恶臭的气味一样。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对神的观念变成对一朵小云,或雾气,或自然界至内层的观念;这些观念存在于基督徒当中,但很少存在于具有某种理性之光的其他民族当中,如非洲人和其他几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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