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073.“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全能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但在天堂却没有被天使如此合一地接受。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因此,第三层天堂被称为主的领土,第二层天堂被称为主的王国;也正因如此,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被称为主的儿子,第二层天堂的天使被称为天国之子和王子,以及君王。当主被称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时,“万主”和“万王”是指这两类天使。当祂被称为“万神之神”时,“神”是指主,“万神”是指天使。但总体上,“万主”在灵义上是指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万王”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出于这爱处于真理的教义之人,无论他们在天堂还是在地上。由于爱和由此而来的仁之一切良善,并教义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一切真理都由主通过圣言被赋予人,而那些将拯救人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归于主,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的人知道这一点,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也就是说,唯独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也是圣言。由于主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做一切事,所以“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也是指主的全能。
(关于圣言续)
圣言具有这种品质,是因为它在起源上是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本身;这神性真理在下降到世人的过程中,按照三个层级依次穿过天堂;在每层天堂,它都以适合那里天使的智慧和聪明的方式被写出来;最后,它从主通过天堂被带到世人那里,在那里以适合他们理解和领悟的方式被写出来并颁布。因此,这就是圣言的字义,诸如在三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以不同的次序储存在字义中。由此清楚可知,三层天堂天使的一切智慧都被主赋予我们的圣言,或说包括在这圣言中;在圣言至内层里面的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智慧,因充满神性真理的奥秘和宝藏而对世人来说,是无法理解和难以形容的。这些就储存在我们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和一切细节中。由于神性真理是天堂里的主,所以主自己存在于其圣言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中,可以说住在其中,就像住在自己的天堂;正如祂自己论到约柜所说的,约柜里面只存放了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就是圣言的初熟之物,因为祂说,祂要在那里与摩西、亚伦说话,要存在于那里,住在那里,那里是祂的至圣所,也是祂如在天上那样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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