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064.“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此处没有说到被亵渎的其余的真理,只说到作为宗教之首的两个真理。这从“五位已经倾倒了”的含义清楚可知,“五位已经倾倒了”是指此处没有论述其余的。因为在圣言中,当五跟在十后面时,它表示一些人或一些事物,以及剩下的人或剩下的事物,也表示很少的人或很少的事物;但当它不跟在十后面时,它表示许多人或许多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参看AE 584节)。“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没有说到其余的,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这句话表示此处所说的,必是被亵渎的两个真理,这两个真理是其余的之首。此外,下一节经文以这些话进一步论及另一个:“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和前面那些话都表示此处只解释了这些被亵渎的真理,没有解释其余的。
因此,已经倾倒了的“五位”表示被亵渎的这种宗教说服的其余的真理,因为所指的是七位王中的五位,而“七位王”表示被他们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063节)。故此处所论述的作为其余的之首的两个被亵渎的真理是,他们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身上,他们弃绝了圣言。“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表示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他们自己身上;作为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的“兽”表示他们弃绝了圣言。
(关于第五种亵渎)
这种亵渎不像已经论述的其余的亵渎,因为它在于从圣言开玩笑,并拿圣言开玩笑。那些从圣言开玩笑的人不认为圣言是神圣的,而那些拿圣言开玩笑的人视圣言毫无价值。然而,圣言正是与人们同在的主的神性真理,主存在于圣言中,天堂也存在于圣言中。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与天堂相通,并通过天堂与主相通。因此,从圣言开玩笑并拿圣言开玩笑,就是将地上的尘土洒在天上的圣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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