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051.“我看见她,就大大惊奇”表示一个惊人的异象,他所不知道的天堂奥秘就在其中。这从“大大惊奇”的含义清楚可知,对他所看到的这些事物感到“大大惊奇”是指对异象感到震惊,其中隐藏着他所不知道的奥秘。因此,天使对他说:“我要将这女人和驮着她的那兽的奥秘告诉你。”
(关于亵渎续)
这种亵渎尤其存在于那些承认主及其神性,也承认圣言及其神圣的人身上。原因在于,唯独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向照着这些真理生活的人打开天堂;除非天堂被打开,否则这种亵渎是不可能存在的。这表明为何不认识主,对圣言一无所知的外邦人不可能招致这种亵渎;犹太人也不可能招致这种亵渎,因为他们从小就否认主,天堂也没有通过圣言向他们打开;那些从小就不虔诚的人同样不可能招致这种亵渎。因为如前所述,只有那些信得好、活得好,后来又信得坏、活得坏的人才会亵渎。除了这种亵渎外,还有其它种类的亵渎,我们将在下文论述它们。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