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021.“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但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巴比伦”是指天主教的教会,因为“巴比伦”表示对利用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地的爱;这爱主要在天主教徒中间占主导地位。这些话的意思也是说,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前文论述了龙和两只兽,描述了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七位天使倒七个小瓶”描述了它的毁灭,这可从启16:13清楚看出来。在下文,第17章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描述了天主教的教会,第18章则描述了它的毁灭。由此清楚可知,“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
(第九诫)
现在要论述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有两种爱,一切欲望都从这两种爱中涌出,并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就像溪流从它们的源泉流出来一样。这些爱被称为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欲望就是不断意愿的爱,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不断贪恋。但欲望属于对邪恶的爱,而渴望和情感属于对良善的爱。由于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是一切欲望的源头,而这后两条诫命禁止一切恶欲,所以可推知,第九诫禁止从世界之爱流出的欲望,第十诫禁止从自我之爱流出的欲望。“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表示不可贪恋他的财物,一般来说这些财物就是财产和财富,不可通过邪恶的伎俩把它们据为己有。这种欲望属于世界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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