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960.启22:20.“证明这些事的说,是了,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表揭开启示录,如今已打开它的主见证以下福音:祂将以其在世时所取并荣耀的神性人身到来,如同新郎和丈夫;而教会则渴慕祂,如同新妇和妻子。主先前说“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启示录22:16);从前面(953节)可以看出,这句话表示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写、现在所披露的事,这是千真万确的。因此,很明显,“证明这些事的”是指揭开启示录、如今将它披露出来的主证明。之所以说见证这福音,是因为祂在此宣告祂的到来,祂的国度,以及祂与教会的属灵婚姻;祂说:“是了,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福音”表示主来到祂的国(478, 553, 626, 664节)。主的到来之所以是指步入与教会的属灵婚姻,是因为这个新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而主是新教会的新郎和丈夫,如前所述(启示录19:7-9; 20:2, 9, 10; 21:17);在此处启示录的末尾,主说话和教会说话,如同新郎和新妇说话;主说了这些话:“是了,我必快来。阿们”;新教会则说了这些:“主耶稣啊,愿你来”,对属灵婚姻来说,它们都是些订婚的话。主将以其在世所取并荣耀的神性人身到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祂自称“耶稣”,并且说祂是“大卫的根和后裔”(22:16),教会则在此说:“主耶稣啊,我愿你来”(参看953, 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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