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揭秘启示录 #959

959.要知道,这些

959.要知道,这些话并不是说从这书中诸如以字义所写的话上删去什么的人,而是说从在其灵义中的教义真理上删去什么的人;对此,我会解释由来:主所口授的圣言经由其属天国度的天堂,和其属灵国度的天堂而来,进而抵达人这里,再由此人记录下来;所以,就其最初源头而言,圣言纯粹是神性。这圣言在经过主的属天国度的天堂时,就是属天神性;在经过其属灵国度的天堂时,就是属灵神性;当抵达人那里时,就变成了属世神性。正因如此,圣言的属世之义本身包含属灵之义,属灵之义又包含属天之义,而属灵和属天之义皆包含纯粹的神性意义,神性意义并未显现给任何人,甚至没有显现给任何天使。之所以提及这些事,是叫人们明白,不可从启示录中所写的事上“加添或删去”什么在天上是指,不可从关于主和对主之信的真理上加添或删去什么。字义正是来自这层意义和关于遵行主诫命的生活的真理,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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