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944.启22:7.“看哪,我必快来!凡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主必定到来,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行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之人。“看哪,我必快来”表示主必定到来;“快”表示必定(4, 943节);“来”表示祂将要降临,但不是人,而是以圣言降临,祂将在圣言中向所有将要属于其新教会的人显现;这就是祂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参看24, 642, 820节)。“凡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示祂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行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之人;“有福”的表示接受永生者(639, 852节);“遵守”表示遵守并行出真理或诫命;“话”是指真理和诫命;“这书上预言”表示如今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预言”是指教义(8, 133, 943节)。
凡仔细考虑的人都能看出,意思不是说要“执守这书上预言之话”,所表示的乃是要执守,也就是遵守并行出如今在本书被打开并解释的教义真理或诫命。在启示录尚未得到解释时,能执守的事很少,因为它们都是此前不被理解的预言。例如以下这些事就无法被执守:第6章记载的关于从书卷中出来的马之事;第7章关于十二支派的事;第8和9章关于吹号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0章关于约翰所吃尽的小书卷的事;第11章关于被杀和复活的两个见证人的事;第12章关于妇人和龙的事;第13和14章关于两个兽的事;第15和16章关于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7和18章关于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妇人,和巴比伦的事;第19章关于白马和大筵席的事;第20章关于最后审判的事;第21章关于作为一座城的新耶路撒冷的事。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执守这些预言之话的人有福了,因为这些话被封闭了,而是说执守,也就是遵守并行出包含在这些话中,如今被打开的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有福了。这些真理或诫命皆源于主,这一点可见于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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