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912.“城是精金的,如同明净的玻璃”表因而新教会的全部就是与来自主出于天堂的光一起流入的爱之良善。“城”或“耶路撒冷”表示就其内在的一切事物,或墙里面的一切事物而言,主的新教会。稍后会看到,“金”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如同明净的玻璃”表示因神性智慧而透明,并且由于神性智慧在天上显为光,从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入,故“如同明净的玻璃”表示连同来自天堂和主的光一起流入。前面(908节)说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皆来自爱之良善,并且爱之良善皆来自主;现在此处说“城是精金的”,以此表示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的全部都是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但由于爱之良善无法单独,或从智慧之真理中抽取出来被赐予,所以为叫它能成为爱之良善,它必须成形,并且通过智慧之真理成形;因此,此处说城“如同明净的玻璃”;事实上,爱之良善离了智慧真理,没有任何性质可言,因为它没有任何形式,其形式取决于按其次序,以及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联结所流入的真理,因而它照接受情况而在人里面。说它在人里面,不要误以为它属于此人,其实它属于这人里面的主。由此明显可知,“城是精金的,如同明净的玻璃”表因而新教会的全部就是与来自主出于天堂的光一起流入的爱之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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