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揭秘启示录 #87

87.“圣灵向众教会

87.“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表圣言的神性真理所教导那些将属于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之人的,凡理解的人,都应当遵守。“听”既表理解,也表遵守,因为人注意听是为了理解和遵守。“听”表示这二者,这一点从日常用语明显可知,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会说“倾听”、“听从”,前者表示理解,后者表示遵守。“听”具有这两种含义,是出于对应;因为位于天堂耳部区域的天使就处在理解,同时遵守的状态。由于“听”表示理解和遵守这二者,所以主经常说:
凡有耳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43;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8:8; 14:35)
这话同样说给了众教会,这从本章明显可知(启示录2:11, 17, 29;3: 6, 13,22)。向众教会说话的“圣灵”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众教会”表基督教界的整个教会。“神的灵”,也就是“圣灵”表示从主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1节)。由于所指的是整个教会,故经上不是说“圣灵向教会所说的话”,而是说“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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