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849.“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作王一千年”表早已与主结合并在其国度中一段时间者。“与基督同生活”的人表示那些早已与主结合的人,因为他们是活着的。“与基督同作王”的人表示那些早已在祂国度中的人,如下文所述。“一千年”表示一段时间(842节)。这些话说的是那些在世时敬拜主,并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死后被保守,免得被龙们迷惑,因而在内在事物上早已与主结合,并与天上的天使相联有一段时间了。“与基督同作王”不是指与祂一起统治,而是凭与主的结合而在祂的国度中(参看284节)。因为唯有主作王,天上的每个人都具有某种功能,在自己的社群履行职责,和在世时一样,不过,是在主的引导下。事实上,天使凭自己行事;不过,他们首先关注功用,故通过主行事,因为一切功用皆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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