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761.启18:5.“因她的罪恶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他们的邪恶与虚假侵扰众天堂,主将保护这些天堂免遭由此而来的暴行。“因她的罪恶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与虚假侵扰天上的天使。“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主将保护众天堂免遭由此而来的暴行。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众天堂中的一切事物都是良善与真理,而地狱中的一切事物都是邪恶与虚假;因此,天堂与地狱完全隔离,处于互相对立的位置,就像相对的两极;所以邪恶与虚假不能抵达天堂。然而,当邪恶与虚假不断增多,甚至超出这种对立的程度,并由此超出一个合理的度时,众天堂就会受侵扰。这时,若非主通过自己所发出的更强大的流注来保护众天堂,那么暴行就会临到众天堂;当这种情形达到极点时,主就会施行最后的审判,从而解救他们。因此缘故,在本章下文,以及下一章(启示录19:1-9)和耶利米书,经上说:
天哪,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冤。(启示录18:20)
耶利米书:
那时,天地和其中所有的,必因巴比伦欢呼,因为行毁灭的要来到她那里。(耶利米书 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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