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揭秘启示录 #751

751.启17:18

751.启17:18.“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有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表就教义而言,天主教在基督教界掌权,并依旧在某种程度上在改革宗掌权,尽管他们不受教皇统治。这些话之所以表示所有这些事,是因为它们形成结论,因而不仅包含论及天主教的事,还包含论及法兰西民族的事,以及论及新教的事,因而作为“大城”的那“女人”也有国管辖它们。不过,有必要说明管辖的方式。她(即天主教)有国管辖新教教徒,但不像她有国管辖那些依附于她的宗教之人那样;仅限于他们部分地接受她教义的范畴内。他们所接受的教义是这些:他们靠近父神,而不是主;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为神性;主的十字架受难是向父神的赎罪、和解和补偿;关于主功德的归算;关于洗礼、原罪、自由意志的一些事;路德宗基本同意“圣餐变体论”。从天主教余留并与其部分一致的这些教义,就是经上说“那女人就是有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的依据。那“女人”表示天主教,如前所述;“城”表示教义(194,501,502,712节);“国”表示教会(749节);因此,“有国”表示管理;“地上众王”表示教会的真理或虚假(20,483,664,704,720,737,740节),因而也表示教义;“地”表示教会(285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这些话,即“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有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表示就教义而言,天主教在基督教界掌权,并依旧在某种程度上在改革宗掌权,尽管他们不受教皇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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