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揭秘启示录 #7

7.“凡他所看见的”

7.“凡他所看见的”表他们在启示录的一切事上的启示。“凡他所看见的”在灵义上不是指约翰所看见的,因为它们不过是异象,而是指凡“约翰”所表之人所看见的,他们就是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透过约翰的异象,这些人看到有关教会状态的奥秘,因此不是当他们自己阅读时看到的,而是当看到它们被揭示出来时看到的。再者,看见表示理解,因此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会说,某人看见某事,他看到这就是真理。因为人的灵也有视觉,和肉体一样。不过,人以其灵看见属灵之物,因为他凭天堂之光来看,而以其肉体看见属世之物,因为他凭尘世之光来看。属灵之物是真实的,而属世之物是它们的形式。被称为认知的,正是人的属灵视觉。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就灵义而言,“凡他所看见的”,以及下文经上说“他看见”是什么意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