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623.“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表基督天堂的初始,即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初熟的果子”表示头生的,也表示先收聚的,因而表示开始,在此表示由基督徒所组成的新天堂的开始;如前所述,“神和羔羊”在此表示主的万有所出自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以及所发出的神性,因而表示里面有三位一体的那一位神。在此有必要说一说“初熟的果子”。在以色列教会,经上吩咐:
要将田间产物的初熟果子,就是初熟的五谷、酒、油、树上的果子,以及羊毛,献给耶和华为圣物,它们由耶和华赐给亚伦,在他之后给大祭司。(出埃及记22:29; 23:10;民数记13:20; 15:17-22; 18:8-20;申命记18:4; 26:1等)。同样吩咐:
他们要在收割节和除酵节庆祝初熟的成果。(出埃及记23:14-16, 19, 26;利未记23:9-15, 20-25;民数记28:26-31)。原因在于,“初熟的果子”(或“初熟的产物或成果”)表示先出生,然后成长,正如婴孩成长为大人,或幼苗长成长为大树,因而它们表示所有后续发展的阶段,直到事物的完结,因为接下来的一切都存在于最初中,正如大人存在于婴孩中,大树存在于嫩苗中;由于这最初存在于其后续阶段之前,天堂和教会中的最初也一样,故“初熟的果子”(或“初熟的产物或成果”)归主为圣,并庆祝“初熟节”。在以下经文(耶利米书22:29;23:10;以西结书20:40;弥迦书7:1;申命记33:15,21)中,“初熟的果子”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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