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58.“祂又是那存活的”表唯独祂是生命,并且生命唯独来自祂。在旧约圣言中,耶和华自称“活人和永活的”(the living, and He that liveth或Alive and Living),因为唯有祂活着。事实上,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爱和智慧就是生命。唯有一个独一生命,这生命就是神,天使和人只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器皿。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有大量说明。在很多地方,耶和华自称“活人和永活的”(以赛亚书38:18-19;耶利米书5:2; 12:16; 16:14-15; 23:7-8; 46:18;以西结书5:11)。甚至就神性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故祂说: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约翰福音11:25)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生命在祂里头;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 1-4, 14)
主既是独一的生命,那么可知生命唯独源于祂;所以祂说: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活着。(约翰福音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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