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538.“七头”表因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而疯狂。“头”表示智慧与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不过,此处“七头”因是龙的,故严格来说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而疯狂;因为“七”论及神圣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事物(10节);所以接下来经上说,只见他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冠冕”表示圣言的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头”(经上或译为首领)表示智慧与聪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要赠给你们智慧聪明人,立他们为你们的首领。(申命记1:13)
耶和华封闭你们的眼,就是先知,蒙盖你们的头,就是先见。(以赛亚书29:10)
尼布甲尼撒所梦之像的精金头(但以理书2:32)无非表示最初时代(即黄金时代)的智慧,就在上古教会之人当中。“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和愚蠢;诗篇:神打破仇敌的头,就是那常犯罪之人的发顶冠。(诗篇68:21)
要被践踏的“蛇头”(创世记3:15)并非表示别的;还有“痛击众国的头”(诗篇110:6,7);以及当他们因行事疯狂、不明智而蒙羞或痛苦时,“撒灰在头上”、“光秃着头”、“双手抱头”(以赛亚书7:20;15:2;以西结书7:18;27:30;耶利米书2:37; 14:3,4;耶利米哀歌2:10;撒母耳记下13:19)也并非表示别的。但在启示录后面的经文(13:1,3;17:3,7,9)中,“七头”也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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