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526.“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得赏赐的时候也到了”表赐给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和照之生活之人的永生的幸福。稍后将看到,“赏赐”表示永生的幸福;“众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8,133节);“众圣徒”表示那些照之生活的人(173节)。此处“赏赐”表示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与愉悦所产生的永生的幸福;因为一切爱之情感都伴随着快乐和愉悦,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具有诸如天上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快乐和愉悦;人的一切情感死后都会延续。原因在于,情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因此死后,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在世上的主导爱;对真理与良善的主导爱就在那些热爱圣言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身上。在以下经文中,“赏赐”无非表示良善的快乐和真理的愉悦:
看哪,主耶和华大有能力地降临,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以赛亚书40:10 ; 62:11)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启示录22:12)
我当得的理必在耶和华那里,我的赏赐必在我神那里。(以赛亚书49:4)
我耶和华喜爱公平,我要凭行为赏赐他们。(以赛亚书61:8)
行善绝不期望什么,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6:35)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31:15-17;马太福音2:18;5:2-12;10:41-42;马可福音9:41;路加福音6:22-23;14:12-14;约翰福音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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