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476.“不再有时日了”表不可能有教会的任何状态,也不可能有任何教会,除非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一位神。“时日”(times)表示状态;由于此处论述的是教会,故所表示的是教会的状态。因此,“不再有时日了”表示不会有教会的任何状态了。由此可知,这句话还表示不再有任何教会了,除非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一位神。可如今是何情形呢?没有人否认存在一位神,但人们却否认主就是那一位神;然而,除了主之外,没有同时有三一体在里面的一位神。没有人否认教会来自主,主就是救主和救世主;但人们却否认当直接靠近作为救主和救世主的祂。由此明显可知,教会即将灭亡,除非一个新教会出现,这个新教会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并因此直接靠近祂(参看马太福音28:18)。所以“不再有时日了”这句话,也就是不会有教会了,便和本章接下来的内容(第7节)连贯起来;而第7节又和第11章15节所写的内容连贯起来;那里说到将有一个唯独来自主的教会。
“时日”(times,经上有时译为节期)表示状态,因为在灵界,时间不是以日、周、月、年,而是以状态,也就是那里居民的生命进程来衡量的,他们通过状态回想过去的事;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62-169节)一书,那里论述了天上的时间。“时日”在此之所以表示教会的状态,是因为日夜、早晚、夏冬构成这个世界的时间,当以灵义来理解时,它们构成教会的状态;因此,当这些状态不复存在时,教会也就不复存在了;当良善与真理不复存在,因而当真理之光成为幽暗,良善之热成为寒冷时,也就没有教会了;这就是“不再有时日了”所表示的。以下圣言经文表示类似事物:
第四个兽必想改变节期(times)。(但以理书7:25)
那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因而没有时日)。(撒迦利亚书14:7)
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黑暗(因而没有时日)。(阿摩司书8:9)
看哪,有一灾临到了,结局来了,结局来了!这地的居民哪,早晨临到你,时候到了。(以西结书7:5-7)
“早晨”是指一个新教会的开始(151节),故经上说“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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