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揭秘启示录 #460

460.“不能看、不

460.“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它们里头没有丝毫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经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偶像崇拜者以为他们的偶像能看也能听,因他们将这些偶像奉为神明;然而,这还不是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丝毫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因为“看”与“听”表示理解与领悟(7,25,87节);“走”表示活出来(167节);因此,这三样事物表示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之所以表示这一切,是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虚假里面没有丝毫属灵和理性的生命。偶像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这事太过明显,不值得在此一提,所以其中必有某种内在含义。在圣言的其它部分,也是这样论及“偶像”,如以下经文:
他们不知道、也不明白,他们的眼不能看见,他们的心不能明白,他们没有知识,也没有聪明。(以赛亚书44:9,18,19)
他们不能说话,也不能行走。(耶利米书10:3-10)
他们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诗篇115:5; 135:15-16)
这些话之所以表示类似事物,是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丝毫系真生命的生命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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