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揭秘启示录 #427

427.启9:5.“

427.启9:5.“有命令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叫他们受痛苦五个月”表按照主的圣治,他们不能夺走那些未处于仁之信的人理解并意愿真理与良善的官能,只能短时间内造成精神麻痹。“有命令赐给它们”表示这是按照主的圣治,如前所述;“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不能夺走那些未处于仁之信的人理解并意愿真理与良善的官能,因为一旦夺走这种官能,人的灵性就被杀死了。“受痛苦五个月”表示短时间内造成精神麻痹;“五”表示少许,或短时间;“受痛苦”表示造成精神麻痹,因为这就是“蝎子”所表示的(425节);“像蝎子的痛苦”,如下文所述(428节)。理解并意愿真理的官能,或理性与自由不能从人身上被夺走,这一点在《圣治》(73,74, 82-86, 92-99, 138-149,322节)一书已经充分说明。
“五个月”之所以表示少许,或短时间,是因为这就是“五”的含义;时间,无论是小时、天、周、月,还是年,并非表示时间,而是表示状态;而数字则确定这个状态的性质(4,10,348,947节)。“五”表示某种事物,以及少许,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一人叱喝,必令千人逃跑。(以赛亚书30:17)
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利未记26:8)
耶稣说,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其中有五个是愚拙的,五个是聪明的。(马太福音25:1-2)
“十个童女”表示教会中的所有人;“五”表示其中的一部分或一些。在以下寓言中,“十”和“五”所表相同:
交给仆人银子去做生意,一个用一锭银子赚了十锭,另一个赚了五锭。(路加福音19:13-20)
“十锭”表示大量,“五锭”表示少许。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7:6; 19:18-19;马太福音14: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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