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400.启8:7.“丢在地上,树的三分之一部分被烧了”表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并陷入唯信的人来说,构成教会之人的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领悟都灭亡了。“雹子与火搀着血”所丢向的“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陷入唯信之人当中的教会。这些人是神职人员(参看398节)。“三分之一部分”表示真理的全部,“四分之一部分”表示良善的全部(322节)。“三”表示全部、完全、整个(参看505节);因此,“三分之一”,也就是“三分之一部分”所表相同。“被烧了”表示灭亡,在此表示源于地狱之爱的虚假,这虚假由“雹子与火搀着血”来表示(参看399节)。“树”表示人;由于人之为人,凭的是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认知的领悟,故这些也由“树”来表示。人与树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天上会出现树木林立的乐园,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领悟;同样,地狱的某些地方也有树的森林,只是这些树照着与住在那里的居民的欲望和相应思维的对应关系而结出坏果子。“树”总体上表示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领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倚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而且结果不止。(耶利米书17:7,8)
惟喜爱律法,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诗篇1:1-3)
结果的树木,你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12)
耶和华的树都满了。(诗篇104:16)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0)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我必使火着起,烧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正因“树”表示人,所以经上规定:
迦南地中可作食物的树上果实为未受割礼的。(利未记19:23-25)
还有:
当城被围困时,他们不可举斧头砍任何结好果子的树。(申命记20:19-20)
以及:
在住棚节期间,他们拿好树上的果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40,4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它们因为数太多,在此不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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