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揭秘启示录 #29

29.“我是阿拉法,

29.“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表那自有并且自初至终独一者,万物皆来自祂,因而表那为爱本身和独一的爱,智慧本身和独一智慧,生命本身和祂自己里面的独一生命,因而为创造者本身和独一创造者,救主和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者,因此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者。这些以及此外的更多事物就包含在描述主的这些话中。显而易见,它们论及主,事实上论及主的人身,因为接下来约翰听到有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祂说话的声音,就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10-13)
稍后祂又说: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我又是那存活的,曾死过。(启示录1:17-18,2:8)
上述一切细节都包含在这些话中,这一点无法简单证明,因为要充分证明它们需要很长的篇幅;但它们仍在最近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爱与圣智》一书得到部分证实。主自称“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因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涉及主的神性之爱,“始和终”涉及祂的神性智慧。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一个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主之所以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因为在希腊字母表中,“阿拉法”是第一个字母,而“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故它们表示整体上的全部事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上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一个元音因用来发音,故表示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属灵和天使的语言,以及圣经皆源于此。不过,迄今为止,这依然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奥秘。
因为所有天使和灵人有一种共通的语言,它与世人的任何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能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通过创造被植入在每个人里面,所以在整个灵界,他们都能懂得彼此。我经常被恩准听见这种语言,我自己也说,还把它与世间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它与地上任何属世的语言都不相合,甚至在最小的细节上也不一致。它在第一个原则上就与这些不同,即每个字的每个字母,无论在说法上还是写法上,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和意义。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两个字母都是元音,故与爱相关,如前所述。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所流出的这种语言及其写法,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9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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