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120.“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智慧,同时行为中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归给,因而主与那些作工之人的结合。那些具有善行,同时将教义真理与行为相联结的人所享有的“隐藏的吗哪”是指诸如第三层天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隐藏的智慧。因为这些天使在世时既具有善行,同时也具有教义的真理,故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其他天使,享有隐藏的智慧,因为这智慧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而非完全存于记忆。因此,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谈论教义真理,而是行出来。他们之所以行出来,是因为别人一谈起真理,他们就会明白,而且还看到它们。爱之良善就归给他们,主与那些将教义真理与善行相联结的人结合,并以此在其良善中赋予他们智慧,这就是“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这一点可通过主的这些话得以证实: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31-51)
由此可见,若他们唯独靠近主,主自己就是那将在他们行为中的“隐藏的吗哪”。或说“主”,或说“属天之爱的良善”,或说“属天之爱的智慧”,意思都一样。不过,这是一个奥秘,只要心灵被俗事的云层遮蔽,这奥秘就很难进入任何人的属世观念。但当心灵平静下来,处在阳光之中,它就会进入。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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